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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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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2003年7月22日经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桂政函2003【122】号文),我单位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单位属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地质勘查、环境评估、测试、地质灾害治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咨询等,主要业务板块:技术服务、测试及印刷业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是重工业部地质局矿物检验所,1955年创建于北京;1970年迁至桂林,1984年划归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并明确为直属地师级事业单位;1999年转制为高科技企业;2000年归属广西区人民政府管理;2004年成为广西区国资委首批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19家重点企业之一,2011年成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2020年7月成为中国有色集团全资子公司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855.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5.5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3.44万元,增长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5.5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3.4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2023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855.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55.59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3.44万元,增长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89.8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165.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医疗费。

3.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55.5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3.44万元,增长15%。其中:基本支出789.57万元,项目支出66.02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8.06万元,支出决算为855.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的差异主要是追加了死亡抚恤金、生活补贴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引起。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9.5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606.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

(二)2080801 死亡抚恤16.8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

210112 事业单位医疗165.7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厅、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相关内容。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66.0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66.0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6.0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中我单位未发现问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死亡抚恤金追加项目自评得分为100一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02万元,执行数为66.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施进度:我单位在项目经费下达后一个月内将一次性抚恤、丧葬费发放到位,保证了时效指标的发放及时性且发放精准率达到了100%;二是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人员的利益,缓解抚恤对象的经济困难,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我单位按时发放,有效解决了死亡职工家属抚恤问题。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绩效评价结果相关内容。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相关内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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